2024年初,杭州某知名直播电商产业园内,一场围绕“商铺租赁+主播服务”复合合同的纠纷引发行业震动啦。某MCN机构与一家品牌服装店签订了一份看似双赢的合同:MCN机构租赁商铺作为直播基地,同时承诺每月安排旗下头部主播为店铺带货。但是,三个月后,MCN机构突然以“主播档期冲突”为由,发出合同终止通知,要求提前解约并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品牌服装店随即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MCN机构赔偿店铺装修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及违约金共计230余万元。这起案件撕开了新型商业模式下合同履行的法律裂缝。
合同性质之争:租赁合同还是服务合同?
该案的第一个法律交锋点在于合同性质的认定。MCN机构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核心是主播服务,商铺租赁仅是附属安排,因此呢适用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其有权随时终止。但代理品牌服装店的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指出,从合同约定看,租赁期限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固定、商铺使用权限清晰,符合租赁合同的核心要素;而主播带货安排虽有明确次数和时长,但属于商铺租赁的商业目的之一,并非独立的服务合同。
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方的意见,认定该合同为以商铺租赁为主、附带主播服务承诺的混合合同,不能简单适用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规则。这一认定具有重要的行业指导意义:当商业模式将两种性质迥异的义务捆绑在一起时,当事人不能选择性援引对其有利的法律规则。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边界
MCN机构发出的“终止通知”中,仅以“主播档期冲突”为由提出解约,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事由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调取了MCN机构旗下主播的排班记录、直播台账和社交媒体动态,发现该机构在发出通知同期,其头部主播实际上在为一款竞品服装品牌进行连续一周的专场直播。这一关键证据直接戳穿了MCN机构的谎言。
在庭审中,法官明确指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法定或约定事由,且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当对解除事由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MCN机构虚构解约理由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还涉嫌恶意解约。这警示所有参与直播电商租赁的企业:合同终止通知不能随意发出,每一次解除权的行使都需要经得起法律检验。

损失赔偿的范围认定
本案最具戏剧性的争议焦点在于损失赔偿的计算。MCN机构认为,品牌服装店的损失仅限于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差额,而非店铺主张的装修损失和预期收益损失。律师团队通过举证铺位装修合同、施工进度记录、以及该店铺在直播期间的销售数据增长率,成功证明了装修投入与直播活动的直接关联性,以及预期收益的可预见性。
法院最终支持了包括无法收回的装修成本、直播带来的实际销售增长部分、以及合理的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赔偿请求。得注意,法院在计算预期收益时,参照了合同履行期间该店铺的月均销售数据环比增长幅度,而非简单采用行业平均增长率。这种精细化的损失认定方式,体现了司法对新型商业模式下商业价值损失的审慎态度。
行业启示:合同设计的精细化
这起案例给直播电商行业敲响了警钟。随着“店铺+直播”模式的普及,许多合同被设计成“一套文本覆盖两种业务”的简单形态,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隐患。企业在签订此类复合型合同时,应当分别明确租赁关系和服务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边界,约定清晰触发解除权的具体情形,并对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进行个性化设计。
更为关键的是,任何合同终止通知的出具,都应当建立在充分的法律论证和证据准备之上。本案中,MCN机构因解约理由的虚假陈述而承担了更重的赔偿责任。商业活动中,诚信原则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道德要求,而是直接转化为法律责任的法律底线。
商铺租赁与主播服务的结合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产物,但商业模式的创新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当一份合同将不动产租赁和人力资源服务紧密结合时,法律适用的精准性就显得尤其重要。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当对合同的每一句话负责,对每一次通知负责。直播间的灯光可以照亮商品,但只有法律才能照亮商业合作的底线。






